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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有权力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吗

 12-10 16:12  悬赏 0  发布者:Vitokk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1)
我已提前三十日内通知用工单位,领导也同意并在离职书上签字,原本按照协议是于2014年12月24日办理离职手续,但期间由于请病假未批准情况下私自下班的行为,部门负责人要求我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并且当日按旷工处理。请问用工单位是否有权力这样做,我能否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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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10日 16时42分
你是有权要求补偿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但是公司声称我是违反行为制造厂规定而要求提前离职,不给予赔偿。请病假也是违反规定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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