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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北京-朝阳区 12-12 16:03  悬赏 0  发布者:wqlhnf…… 给我留言  回答:(6)
某法院领导曾经两次参加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民事案件审理,又被推荐担任该当事人第三个案件的主审法官,该当事人以之前的案件有关资料会被当做证据使用,存在必然利害关系,申请该法官回避,请问法院是否会同意这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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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2 16:29
咨询下法院的
回复时间: 2014-12-12 16:33
你好,这是可以申请的
回复时间: 2014-12-12 17:09
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
回复时间: 2014-12-12 17:56
可以提出申请,不过是否要求回避法院有决定权
回复时间: 2014-12-12 19:16
不同意的可能性大。
回复时间: 2014-12-12 23:23
咨询下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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