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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我的社保问题

北京-海淀区 12-28 16:19  悬赏 0  发布者:张志洪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北京市户口,86年在单位做临时工,一干就是14年,当时参加工作时没有加入保险一说,后来政府要求加入保险,单位又没给上,2000年离开单位,一分钱退休金也没有,请问现在如何解决我的社保问题? 
我的这个问题可否适用这次中央补交社保金的办法,即未参保集体企业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户籍人员,个人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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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8 16:22
用人单位不给你上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单位申请补缴保险或作经济补偿。你也可以自己一次性缴纳保险,享受退休待遇。
回复时间: 2010-12-28 16:37
保险问题可以咨询社保局。
回复时间: 2010-12-28 16:47
您好,用人单位不上保险违法,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为十二年。
     是否适用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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