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二手房交易过程纠纷

福建 12-28 20:15  悬赏 0  发布者:黄良潮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买了一处二手房,他的杂物间没有产权,是当初手续不全办不了了,原先房主说可以办,后来到房管所问了,不能办理产权,套房的产权已过户给我了,钱还没给对方,现在就是杂物间没有产权,本人要求退还一点钱,杂物间按一半的价格算,合同是以下这样写的: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福州市永泰县 上马路宏泰大厦的602套房一处,建筑面积为104平方米,三层(602)杂物间一间以及套房内的家具(餐桌椅、客厅沙发、空调、热水器、抽油烟机等)附属物。(详见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42.3万_元整(大写:_肆 拾_贰_万_叁_仟_零_佰 零 拾 零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 贰万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如果我们要打官司能赢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8 22:18
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浙江金华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上海杨浦区
湖南长沙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5839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104
浙江 金华
人气:222715
广东 东莞
人气:38591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670
湖北 襄阳
人气:4395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