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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住纠纷

广西-防城港 12-30 09:32  悬赏 0  发布者:huangl……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现租住一套商品房,但在前几天退租了,我原先签订的合同租期是一年,但我只住了七个月,签合同时,合同条款里注明了,租期不满一年,将按照总租金的30%扣取我的违约金,也就是一年租金的30%,现在房东要按照合同进行,请问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解决?
问题补充:
另外,我首次支付房租是半年,到第七个月时我没有继续交房租,拖欠了将近一个月的租金,因此房东要收纳我每天房租的两倍(约七天),当做滞纳金,当时签订合同时确实有这一项条款,但请问这样的条款是否合理!但我在租住该房子时是交了5000元押金的,当我们没有按时交房租的时候,房东是否可以在押金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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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30 09:56
押金、违约金等,都有重复性质的,房东一般只能扣除你一项费用。你可以跟本律师联系。
回复时间: 2010-12-30 10:09
既然合同约定了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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