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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属于占用公家财产吗?

广东 01-10 16:25  悬赏 5  发布者:susan1……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事业单位做网络技术员,负责网站维护。单位二度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给我一份。我已经在单位工作两年。现在单位想解聘我,但是赔偿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找律师说我构成两项犯罪,一项是侵占公家财产,一项是危害信息安全。单位的电脑是借给我用作网站维护的,之前写了借条,现在还没有归还,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落实。他们去重装了服务器系统,导致网站的数据丢失(可能没有备份),就说是我破坏了网站。然后我从5号开始请假,现在已经10号。当时是电话给办公室主任和单位最高领导请假,他们都同意了。律师现在说我没有办理正规的请假手续,口说无凭,打算告我旷工!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超急!!!谢谢!
问题补充:
单位现在还拖欠我一个半月的工资。还有我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是在10年11月,实际上我是10年4月份第二次回单位工作。这段时间有六个月单位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保。请问我可不可以申请这六个月的赔偿?之后在11月签订劳动合同,却没有给我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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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0 16:38
积极应对,对方可能夸大其辞。犯罪够不上。
你应归还电脑。
劳动赔偿的事你可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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