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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干了两个月,上业班途中遭遇车祸当场死亡,企业是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辽宁-大连 01-11 13:51  悬赏 0  发布者:zhengj……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弟在一企业当临时工,将近两个月,晚上上夜班途中骑摩托车被一辆出租车当场撞死,是否可以申请企业按工伤予以赔付?企业应赔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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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1 14:24
先认定工伤,然后再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1-11 14:37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双重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1-11 14:57
你好。
1、应当算企业的员工,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取得赔偿,丧葬费为六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度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如果有供养亲属的,应当按其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付补助金。
2、如果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或全责的,也应当赔偿损失的责任,而且可能还会构成刑事责任。赔偿的损失按城市户口标准为死亡赔偿金38万左右、丧葬费为2万左右,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3、两个赔偿项目互不影响,可以得双份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1-11 16:09
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所以是企业的员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丧葬费为六个月上年度大连职工平均工资;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度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如有抚养人的的,还应当按其收的一定比例给付补助。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情况 肇事者也应当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赔偿数额要根据责任比例等情况确定再者两个赔偿互不影响,也就是可以得双份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1-22 18:33
属于工亡,可享受工亡待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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