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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用人单位发了offer,后又取消录用,是否需要赔偿

上海 02-06 15:27  悬赏 0  发布者:joycew…… 给我留言  回答:(4)
新公司与1月21日邮件形式发了录用offer,确定报道时间为2月25日。我于1/22上午邮件回复确认,下午与原单位递交辞职申请。2/5接到人事电话,说取消录用,且不愿给到书面回复。只肯在电话里沟通。
目前造成我失业,并有可能持续2-3个月的失业状态,期间还没有拿到原公司的春节奖金。是否可要求新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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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06 15:43
您好,您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5-02-06 15:43
造成你的利益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追问:

目前几个疑问:
1、对方邮件发来的offer,未加盖公章,但是职位,薪资,入职时间写的非常清楚。可以作为证据吗?
2、对方电话打来,说无法录用,拒不肯出具书面通知。怎么办?
3、对方已在电话里说愿意补偿,但是只有5000。还说如果最终双方未达成补偿的条件一致,让我还是按时去报道(这样的公司怎么敢去)

谢谢李律师

回答:

五千足可以了

追问:

可是我月薪有15000哎....

回答:

哦,要求赔偿一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5-02-06 17:38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2-06 21:57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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