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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去年因为我和父亲在外,一公司股权转让记到我大伯名下,我爸说让我大伯打一张条子证明股权是我们的就行了

 02-07 20:29  悬赏 0  发布者:yukaka……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温州 回答:(2)
这样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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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2月07日 20时50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大伯是名义股东,您父亲是实际出资人,那么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由您大伯作为名义股东,但是您父亲为实际出资人,建议在过程中写明你们的关系。
       其次,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合同中约定好实际出资人为谁即可。一旦发生争议,您父亲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
       再次,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善意取得)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只要您父亲与大伯之间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即可,并且将出资金额明确记载,基本没有什么问题。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07 21:23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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