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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怎么维权?

广东 01-12 22:16  悬赏 0  发布者:11235 给我留言  回答:(1)
一员工在某企业公司工作10年,合同到期,公司答应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签订了意向书(即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但双方并没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又在公司工作了两个月后,公司通知员工说不打算跟他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1)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
(2)如果是你,你将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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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3 12:43
已工作10年,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不打算签订合同,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已工作二个月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有一个月的合同签订期)并支付一年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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