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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

吉林-延边 01-16 09:46  悬赏 30  发布者:563246…… 给我留言  回答:(2)
一家人在第二次土地承包中有5人获得土地承包权,其中有奶奶、妈妈、两个女儿和儿子。父亲因是国家公办教师,城镇户口,没有承包到土地。几年后两个女儿出嫁他乡,儿子大学毕业回乡参加工作,娶妻生子(妻子和儿子都是农村户口,儿子耕种了奶奶和妈妈的土地)。前年奶奶去世,去年妈妈去世。今年5月,父亲又娶了一个,几个月后,父亲打算收回土地,转包他人。但在妈妈去世后父亲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经村里同意并盖章把土地转让给了儿子。请问(1)儿子是否有权继续耕种这两块土地?(2)如果父亲要种这两块地,应如何分配两块地?是一人一块还是其它分配方法?(3)如何父亲要不承认这份协议,要把土地转包,应如何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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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3 16:41
你好,如你所述,父亲已经将土地转让给儿子,并在村委会办理了手续,儿子当然可以继续种植土地。如果需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需要先将夫妻财产分割,然后确定母亲遗产后,按照均份的原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1-14 06:22
1.父亲无权收回土地,他不是承包人;
2.儿子经发包人同意承包的土地,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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