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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补偿费

河北-唐山 02-17 15:43  悬赏 0  发布者:万学会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家承包村里土地,承包期30年,可到今年刚15年,由于政府征地,政府给了征地费,28万,村里才给我6万,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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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17 15:51
到当地 国土资源局  咨询。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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