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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山东-潍坊 02-23 11:34  悬赏 5  发布者:liufen……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前段时间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我方车辆由南向北行驶,在乡间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没有任

何的交通指示标示。我方车辆在通过该路口前,观望左右两侧无车辆行驶,同时我打开示宽灯并鸣笛警示

。在通过该路口中心位置时,有由东向西行驶的黑色大众朗逸撞向我方红色铃木雨燕右侧副驾驶位置。致

使我方驾驶员,副驾驶及三位乘客不同程度的人身损伤,车辆报废。在交警队处理事故时,交警判定我方

7分责任。这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我方受到如此严重的人身损害以及极大地经济损失。为何判定我方的责

任大呢?请懂法律法规的朋友们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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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23 15:38
不服交通责任认定,法定期间内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5-02-23 22:19
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警部门复议,另需要看您方及对方保险情况,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不分责任、全额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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