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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不按新(快递管理办法)赔偿丢失货值

山东-青岛 02-25 11:04  悬赏 0  发布者:qdcind……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自2014年12月23日从中通快递上海松江站点寄出的718721679593,在到达青岛站点时,因站点工作人员辞职,发生货物丢失.
    此货物是发件人是台湾人购买的一批价值2235元的围巾,双方有微信确定货物数量金额的证明,还有汇款证明.双方都有自己的公司都是法人代表,货物货值都是真实存在的,中通快递不按实际丢失货值赔偿,讨价还价似从200元涨到500元,发件人是台湾人对这事情的处理结果很失望,希望中国有能公正解决这事情的部门.
    我想问一下,打这样的官司需要做哪些事情,花多少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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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25 11:54
与律师协商,请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2-25 13:37
什么也不用做,有证据起诉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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