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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延误三次还款而被扣其车辆索要百分之三十违约金合理吗?

四川-成都 03-02 15:49  悬赏 0  发布者:求援在线法律…… 给我留言  回答:(3)
打扰质询一下·我去年按揭了一辆价值十万元的小车·上月因为我车窗被砸钱包及所有银行卡以及身份证在车内均被盗·当时我也报了警!当就因这原因而造成我第三次延误了还款的时间··后被担保公司来人家中纯属是将其车辆骗走·事后我去取车却索要我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当时我认可不管和原因的确是自己延误了还款时间所以当即愿意付给三千·担保公司却当着笑话冷笑··声称至少得要两万左右··而且还就考虑了我的这种情况··所以请问这百分之三十违约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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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3-02 15:56
您好,需要看你们合同中的具体约定的,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
追问:

合同我当时就根本没时间看··厚厚的一本··后来去担保公司取车时对方才将合同取出·才阳奉阴违般专指着那项“如有三次违约将按贷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付与他【担保公司】方”!

回复时间: 2015-03-02 16:40
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按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而对于对方不合理的要求你方可以拒绝。
追问:

你好··如是按合同的约定进行的话那就得付他百分之三十违约金吗?这也就正是我认为所谓的不合理啊!还有我驾车十余年了!在我所知的意识里车辆除了国家交通部门外是其它部门没有如何权利给以扣留的!而且还何况是对方仅仅的一家名为融资有限公司实为挂羊头卖狗肉的变向操纵的高利贷啊

回复时间: 2015-03-02 23:43
你好,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相关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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