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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及办理房产证

北京-顺义区 03-09 17:32  悬赏 20  发布者:hyy99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家买了同村一家的宅基地的使用权,落在我妈妈的名下,我妈妈名下没有房产。因为他家宅基地面积比较大所以是买了他宅基地的一半。买的那块宅基地上面没有房屋。有大队在中间的证人。在盖房时因为申请电表需要对方提供房本,但是对方不给提供。所以想问我妈妈可以去申请办理房本么。需要什么。还有就是买卖合法么。如果没有办理房本以后如果涉及拆迁补偿我们家里能拿到补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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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9 17:47
你好,咨询主管部门,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3-09 17:50
您好,宅基地未经变更登记自行转让无效。《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农村村民转让宅基地应符合法律对其“转让”的严格限制条件,必须依法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否则转让无效。
回复时间: 2015-03-09 18:06
可以咨询主管部门的
回复时间: 2015-03-09 18:39
需要结合当地具体的拆迁补偿政策分析,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5-03-09 18:59
到 国土资源局 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建筑手续。
回复时间: 2015-03-09 22:47
你好,建议咨询主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5-03-11 14:59
您好,房本的事情建议您咨询房管局。拆迁问题需要咨询当地的拆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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