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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的荒地如何处理?

河南-安阳 03-10 17:03  悬赏 80  发布者:158968…… 给我留言  回答:(5)
经村支书同意,我开了一块荒地,2014年六月份,村里因修渠,开铲车给我毁了半亩多玉米苗,我要求赔偿青苗费,支书说这原是集体的荒地,不给赔偿..如要青苗费就不准再种了,村集体要征收回来,当做挖土地给毁了。请问,我应该无条件交出呢,还是另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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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0 17:11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5-03-21 17:34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一条 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
  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国家所有的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您开荒的证明如果有的话,该部分权益使用归属于您的,属于有效权利,应该受到保护的。

其次,对于玉米苗属于您的合法财产不得被侵害。您可以要求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5-03-10 17:12
应该赔偿征地损失,你对荒地有继续承包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5-03-10 18:01
村里应当对你有所补偿
回复时间: 2015-03-16 09:24
委托律师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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