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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续用钱女友把我送给她的钻石项链(1800人名币)以200元比价变卖给典当铺,我是否可以要回?

湖北-恩施 03-11 16:40  悬赏 0  发布者:chengd…… 给我留言  回答:(5)
女友生活费在宿舍被盗,因为继续用钱把我送给他的钻石项链被人以200元的低价回收。情况说明:女友社会经验不足,更不懂珠宝首饰。本人认为典当铺存在欺诈性温,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要回项链。
项链参数:卡钻世家,货重0.9451g 金Au750钻石吊坠,石重:0.03ct。外加一条16K(Au750项链)白金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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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3-11 21:07
很难要回来了。
回复时间: 2015-03-11 16:52
先与典当铺协商,协商不成的,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3-11 16:54
可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5-03-11 17:01
您好,可以主张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5-03-11 17:18
你好,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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