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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以下证据,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

山东-潍坊 03-18 15:55  悬赏 0  发布者:2015维权 给我留言  回答:(0)
1、汽车经销商为了减少给予消费者的贷款利息补贴,将约定的两年“无息”贷款(有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和大堂经理的手机录音为证)私自改成了两年“低利率”贷款,并谎称还的利息是发动机和变速箱延保一年的费用(有贷款公司手机录音为证,也可电话直询)!
2、贷款公司说贷款合同上有延保内容,但消费者保有的那份上没有相关内容!如果有,贷款合同和延保协议是不是应该同时让消费者签字?但实际却是延保协议第二天由4S店人员伪造客户签名!(可查询贷款合同、延保协议原件)
3、4S店以消费者不先缴纳续保押金、金融贴息等费用就不帮消费者办理车险、上牌等业务相威胁,强迫消费者缴费!(有当时交款时即时拍摄的单据照片,以照片拍摄时间、银行交易时间作为证据)
4、金融贴息:贷款合同上写着“基于汽车生产商和经销商提供汽车贷款利息补贴计划”,而经销商却以“金融贴息”的名目将给予消费者的“贷款利息补贴”收回!违反合同规定!(有贷款公司客服的手机录音为证,也可电话直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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