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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实习生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广东-珠海 03-19 21:48  悬赏 0  发布者:yuki19……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一名大四实习生,于7.21开始实习,试用期2个月(合同规定),9月23日我向财务经理主动提出已到约定转正时间,需要办理什么转正手续,同一日下午她们提出让我进办公室面谈,说我工作表现不够积极努力,2个月仍未上手成本工作我的职位是成本助理,并未接触做账,仅仅是复杂一些琐碎的工作(财务经理安排我日常工作内容),当时成本会计已递交辞职表,但一个月了仍未招到合适的人选,他们认为我还不能接收成本会计工作。因此,决定降低我200元转正工资,转正之后每月工资为2300元。在我印象中,工资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的如实发放。但我发现合同中的工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填写:1500元。这样我还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吗?2015年3月19日今天开了部门例会,开会中提出要增加我的工作,把出纳的一部分工作交接给我,我认为很不合理。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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