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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嫁女户口已迁出二十年,可回娘家要田钱和宅基地?

广东-阳江 03-24 16:52  悬赏 25  发布者:零度小星 给我留言  回答:(3)
二十多年前两个姑姑在娘家获得了田份(共2份),之后已经嫁出户口也跟着迁出。我家只有我爸1份田,我妈随后嫁给我爸生下我姐后经家里老人口头同意就接手种了2姑姑的农田,还纳着一段时间3份的公粮和什么生产教育粮(有公粮本)直到00-05年间村里分的农田补贴和什么费用都是按三份给我家的(分钱时有纸质田份表),直到08年村里的农田全被征用后那两个姑姑就回来打田地款而且还要宅基地,而且私底下没跟我爸打招呼的情况下通过人事去更改了田份(由我爸名下的3份改为我爸1份我奶奶名下4份(爷爷奶奶加两个姑姑的))并拿了征地钱。这可否合理?那可是我们子孙后代的养家活口的但我家人都是老实的农村人又不太懂法,请各位老师帮帮忙,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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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3-24 16:52
在另一处没有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原来的承包经营权不得取消
回复时间: 2015-03-24 17:04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3-2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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