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本人最近看了一套某单位的经济适用房,准备购买。但是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

甘肃-兰州 04-09 07: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最近看了一套某单位的经济适用房,准备购买。但是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公证处不予公证。我想咨询一下 1 如果我和卖主私下写一个房屋的买卖协议或者合同,可不可以去公证处对这个协议或者合同进行公证? 2 如果这个协议或者合同可以公证,假如以后卖家反悔,是否可以根据协议里面的违约条款要求赔偿? 3 协议的违约金额能是交易金额的双倍吗? 4 如果这样的协议公证了,具有多长的法律效力?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9 08:58
你好,可以约定合同,公证一直有效。
回复时间: 2015-04-09 09:11
你好,按照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才可以合法销售。如果你看中的房屋未满5年,则签署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也无法办理公证。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你已付的房款。
回复时间: 2015-04-09 11:17
你好,前面已经回答;
回复时间: 2015-04-11 14:17
经济适用房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 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山东济宁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山东聊城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6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5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8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79
山东 济宁
人气:45386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48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