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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 04-12 18:11  悬赏 0  发布者:张宗君 给我留言  回答:(0)
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张宗君.男.1955年出生.农民.高砂镇椒畔村四队人。电话15159159580    QQ78717392
请求事项:
  我的耕地被南三龙铁路征用了,村和小队误把我的补偿款拨给了其他农户。
要求依据事实,纠正错误,还我补偿款。
事实 理由:
   我的耕地2000年有偿出租给[张德炆 张洪银  张宗郡 张宗铨]四户人耕种。 
今年铁路征地,占用了我们的耕地,小队收到铁路征地补偿款二十余万元。
 村和小队长在不知情又找不到当年分田档案资料数据的情况下,【由于上一
任小队长突死没有移交手续】把征地补偿款预留30%后,含我的补偿款一并
误拨给了张德炆.张洪银名下,被他俩侵吞,我分文未得。
   就此事我已多次向村.镇领导反映,村长和镇政府干部都很重视,多次走访
调查,作了大量工作,力求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时过数月没有结果。
     我是本村村民,耕地是我家的口粮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无可非议。
凡是农民每人都有口粮田,可是我的田永远没了,意味着我家永远没有田了,
我将无法向儿孙交代,更担心为后代留下诸多麻烦事。
  我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按分守己。知道你们工作很忙,本不该打扰领导,
出于无奈才向县人民政府反映。
诚挚恳求:
沙县人民政府为我督促调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解除我家患。
此呈: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真挚的感谢各位领导!
    申请人: 张宗君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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