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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处理

吉林-长春 02-12 16:22  悬赏 20  发布者:iBJ9702 回答:(2)
老俩口有房3间,一儿两女,儿子住西屋,老两口住东屋,因于儿子儿媳不合,恐以后养老有问题,现老人有想法如下:儿女不得继承房产,房产卖掉后,作为进养老院的资本。现有问题:1,房屋产权证已丢失,如在当地房产查其底根的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产权人由于年龄大了,小脑萎缩,语言意识不清,可否由其配偶处理其具体事宜?3,操作此事宜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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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2 16:45
可以申请补办房产证,可以由其配偶处理,房屋买卖应咨询当地房屋管理机构。
回复时间: 2011-02-12 20:06
1,当地房产查其底根的复印件加盖当地房产部门的公章后应该具有法律效力。2,配偶处理其具体事宜.3,房屋是老俩口的财产,他们可以自己处分,但要夫妻共同处理,不受他人包括子女干涉。房屋交易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产权变更登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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