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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纠纷

吉林-辽源 04-19 16:43  悬赏 20  发布者:gg5212……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家在吉林,购得房屋一套,已经付清房款但没有过户,同时在河南又有贷款购房一套。今天吉林的原房主要买房,要求马上给他办理过户,将产权交割清楚,否则他名下两套房过户费要多6000块。而我得等两个月之后处理完河南房产才能过户,否则就变成我是两套房屋过户,损失变成我的。而且我人在外地,只能等两个月之后回去再办理,因为他有贷款利息,要损失5000元,所以坚决不同意。威胁我说如果我不给办理过户,等两个月回去之后,他就把现有房产证挂失(现在房产证在我手里),让我的房产证(还是他的名字)作废,我必须补偿5000损失才给我过户。我提出反正现在办理肯定要有一家多花钱,那不管谁花这个钱一家一半,他也不同意,要求必须由 我来承担。我想咨询,这种情况,到底算谁的过错。如果两个月之后,我要办理过户他不给我过,那按法律来讲算谁赢。打官司费用大概是多少,是谁输了谁掏吗?
问题补充:
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写明了如果我家要过户,他必须无条件随时过户。这个他是有责任的吧。那他需要我现在马上给他过户,我有没有义务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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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9 17:29
已经付清房款就应该及时更名过户,建议你方及时过户。
回复时间: 2015-04-19 17:28
到时候就是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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