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  吴健弘  高洪祥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咨询

重庆-九龙坡 02-14 18:32  悬赏 15  发布者:一线云天 给我留言  回答:(3)
老师,您好
我从2010年6月28日至2011年1月31日在重庆某美容院做行政前台工作。于2010年12月初提交了辞职书,公司以没有人接替为由没有批准。但我工作到12月底,觉得工作还是不适合自己,于是又在一月初提交了1份辞职书给店长。公司要求2月8日上班。但我节后并没有回公司了。上班后的几天内都有公司员工打电话通知我去上班并交接工作,但我没有回去。公司以此说要按照旷工扣发我的工资,而且刚进公司办入职手续时公司也没说要交押金之类,但后来在发放工资时也扣除了300元押金。要注明的是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署劳动合同。请教一下各位老师,我的劳动仲裁书需要提出哪些问题或出示什么证据吗?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4 18:53
公司没有权利按照旷工扣发你的工资水平,也没有权利要你交押金。
你可以提出如下要求:第一、要求公司为你补交在公司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女职工才有)、住房公积金]。第二、由于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双倍支付你在职期间的工资(再另外给你一份工资)。第三、退还你300元的押金。第四、另外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2-14 22:24
应注意收集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可要求入职以来的双倍工资及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有权要求返还押金。
回复时间: 2011-02-15 13:47
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双倍支付工资,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补保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广东茂名
广东广州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渝中
人气:397547
湖南 长沙
人气:547412
广东 广州
人气:3937988
安徽 合肥
人气:86509
四川 成都
人气:20851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