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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恶意诉讼要求补偿双倍工资

上海 05-13 21:34  悬赏 0  发布者:ad551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一家私营手机店,店内招收了一名女店员,2014年11月入职,一直做的好好的,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在2015年4月15日她在给客户介绍手机时拿出4部手机放在柜台上供客户看,客户让其去边上柜台拿另外一个手机时,她转身去拿的时候被那个客户直接拿走四台手机,造成店内损失本钱8000元(有监控录像),手机被拿之后两天该女店员就提起要辞职,后于5月1日晚,结算工资她要辞职的时候,就8000元责任问题协商不成,她去劳动所诉讼要求赔偿其双倍工资一万余元,请问律师我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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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5-13 21:49
员工的诉求合法,丢失手机的损失可以协商处理
追问:

对于她的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就必须赔偿么?我们店开了十几年了,都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这次她这样子诉讼,反而我们成了弱势群体

回复时间: 2015-05-13 22:27
损失应当报警处理。
你公司未签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工资也应当支付。
回复时间: 2015-05-13 22:29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女店员有权利依法要求自12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就8000元责任问题协商不成,如果属于女店员重大过失,你可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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