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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赔偿

上海 02-26 22:10  悬赏 0  发布者:小李66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是2005年10月签署的劳动合同,2011年10月到期,现在公司要跟我解除合同,给我的赔偿金中2008年以前的该怎样计算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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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6 22:29
可以要求1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2-27 17:25
公司到期如果不续签,按照2008年后的工作年限,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2-27 21:30
1、合同未到期,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计算的起算点为实际进入公司工作之日。上述请求,只能是二选一;
2、合同未到期,但是符合一定情形,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起算点为08年1月1日;
回复时间: 2011-02-28 13:38
如果是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应支付你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详细情况,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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