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陈利厚  
已解决问题

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能否同时进行

 03-01 21:18  悬赏 0  发布者:吹牛的快乐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石家庄 回答:(4)
我爱人在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在上晚自习期间,被一名校外人员闯进教室内,用刀划伤脸部、耳部和腕部,致使面部留下疤痕,构成毁容,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校方只允许我们做司法鉴定,向行凶者进行起诉,而不承认校方负有责任。而且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是不能同时进行的,是这样吗?我们可不可以两种鉴定都做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3月02日 09时26分
工作期间受到暴力伤害,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要求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此处为私密留言,仅问题发布者可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这让我知道了该怎样做。
其它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3-01 21:40
可以同时进行。
回复时间: 2011-03-02 09:25
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校方的说法没有依据
回复时间: 2011-03-02 16:16
你好!你老公是工伤,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学校的说法是不合法的!
如果回答不够清楚或者不明白可以电话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浙江金华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1317
湖南 长沙
人气:545578
浙江 金华
人气:22278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515
陕西 西安
人气:583527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3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