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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仲裁问题

 03-03 09:17  悬赏 25  发布者:kllove……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河南 回答:(4)
我从2004年10月至今在开封市一家XX局下属的一所中专学校(事业单位)当临时工,到如今已经7年了,单位一直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养老保险,现在我感觉到一月600多块的工资实在是无法生活,准备辞职.我想问下,单位应该不应该给我些补偿?我就此事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只能给补交养老保险金,其他什么补偿也没有,他这么说有道理吗?
问题补充:
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说双倍工资补偿过了时效了.另外,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不能补交,我可以要求这两种保险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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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3月03日 09时28分
不对。
1、未签合同还得支付双倍工资;
2、未交保险本身得赔偿或补交保险;
3、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准备起诉单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3 08:55
可以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补偿金以及养老保险。
回复时间: 2011-03-03 08:57
你可以以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名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但需要保留解除证据,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3-03 09:52
您可以要求单位缴纳各种保险和给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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