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亮  毕丽荣  陈建新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代为转让宅基地

江苏-苏州 05-21 16:55  悬赏 20  发布者:xux8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老婆家里今年拆迁,根据当地政策,她和她妹妹各分得一块宅基地。她妹妹为中套,我老婆为小套。我和我老婆准备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但她妹妹准备卖掉。因此,我老婆同她妹妹协商后达成一致,她妹妹的中套让我们造,小套卖掉,同时再补偿部分款项给她妹妹。目前双方已经签定《宅基地互换协议》,现在问题是:
1.那套小套的宅基地,实际购买人要以我老婆的名义作为卖方签合同。(发文时,已经签订),而转让款是她妹妹收的。这样一来,因为在《互换协议》中,已经将小套的相关权益(转让款)转为她妹妹了,我老婆是不是需要让她妹妹再补签一份《委托合同》,证明?
2.签完委托合同后,我是不是可以把那份代签的销售合同的相关权益和义务,包括违责任都转移给她妹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江苏-苏州]
  • 陈磊律师 VIP
  • 电话:13771954614
  • 14059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5-21 23:05
1、让她妹妹在合同上签个在场见证人就证明她知悉外转宅基这一事实。2、可以的。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137 7195 4614苏州律师 陈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广西南宁
广东东莞
广西柳州
湖北武汉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锦州
人气:471989
福建 厦门
人气:138970
江苏 无锡
人气:54396
湖北 襄阳
人气:490380
广东 深圳
人气:145997
广西 南宁
人气:10906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