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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未满,租客书面通知要求提前解约及退回押金,且拖欠水电费及物管费,还不前来交接房屋。该怎么处理?

广东-广州 05-23 11:20  悬赏 25  发布者:marboo…… 给我留言  回答:(0)
房子租给一家公司做宿舍,租期一年。租了5个月后,该公司在应付租金日(每月22日)7天后EMS寄来不再租房的书面通知,并要求退押金。合同明确规定,租客提前解约,房东有权不退押金作为赔偿。在收到该租客书面通知时,还拖欠几个月的水电费和物业费。因租客自行更换了门锁,现在又不来交接房屋,请问,1、我可以不退押金吗?2、合同解除期到了后,如租客还不来交接,我怎样才能收回房子?租客还留在房内的物品如何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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