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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所有权纠纷

黑龙江-黑河 05-27 12:52  悬赏 0  发布者:微雨燕双飞8 给我留言  回答:(1)
农村现在土地连片承包,我们种了几十年的地竟然变成别人的。早年在外务工,土地划分没在家,但当时因为分的地少,又补给了一些,但由于当时会计工作疏忽没记录。现在会计去世了,无从追查。而我们村官将补给我们的地做了合同给别人。我们同期分的地,家庭人口数量相同,他地的总数比正常数量多,而我们的比正常数量少。就因为已死的会计工作疏漏,那我们的土地就被别人抢占了。无从追起?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的这种情况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财产不被他人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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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28 11:02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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