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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高中毕业生  通过人力资源中心 来到厂子打工  人力资源以实习生的名义把我们安排进来现在想走了 

山东-烟台 06-05 18:00  悬赏 25  发布者:王者. 给我留言  回答:(0)
他们当时承诺第一个月工资2600到2800但我连2000都没有  银行卡还以别的名义扣押  这样合法吗?   现在直接走会不会有法律责任  我们当时签的合同上  写自离让我们负责   但是没写具体    只写了 让我们负责 但没注明负责什么  请问我直接离开 会有什么责任  可不可以不给他们交钱?
问题补充:
合同上面没写工资问题   在他们公司宣传册上写的工资问题  只是一份简单 写了自离我们负责任  我现在想要自离  但却被告知收取800元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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