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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上发文字贴照片侮辱人,可不可以上法院告他

 06-05 12:28  悬赏 10  发布者:klfz88……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2)
这只人啊, 
只可共富贵,不可共患难, 
这只人啊, 
只会想着分享别人的好处, 
自己却从不想付出哪怕只是一点点, 
这只是人吗??? 
它只是一只只会说三道四的墙头草, 
我强烈BS它....看看就是这张脸....

文字下面是照片,问可不可以去法院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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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6月05日 12时30分
可以上法院诉讼。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05 12:31
可以诉讼。
评论者:杨朝江律师
时间:2009-06-05 12:39
侮辱罪和诽谤罪,直接去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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