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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

 03-19 19:13  悬赏 5  发布者:虚竹清风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威海 回答:(3)
我父母先后去世,他们土地,有合同还有17年(农村的土地分配30年不动的那种)。村里要把土地收回,我想知道可以吗?我是否可以继承,继续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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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济南]
  • 程才律师
  • 电话:15853131112
  • 36809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3月19日 20时41分
您好,家庭承包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有法定情形出现,发包人不得收回,否则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如果你是家庭成员且系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父母去世后应可继续耕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9 20:39
村里不能收回,你可以依法继承,继续承包。
回复时间: 2011-03-20 10:52
如果是家庭为单位承包就不可收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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