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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再生育一个子女

湖北-武汉 03-20 18:13  悬赏 0  发布者:zhuzhu……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原户籍为湖北武穴,现因购房户口迁至重庆。我属于再婚,离婚时有两小孩,他们的户口也都迁至重庆跟我一起。现在的老婆是初婚,未生育过,户口是湖北武汉蔡甸区的,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否再生育一个子女?望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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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0 18:47
你好。对方属于初婚,可以再生育一个。但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未育证明。
回复时间: 2011-03-21 01:15
方属于初婚,可以再生育一个。但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未育证明
回复时间: 2011-03-21 11:10
     应可以生育,你们可以参照当地省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3-21 13:42
对方属于初婚,可以再生育一个。但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未育证明。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武汉张辉律师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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