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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内是否可解除合作关系

广东-深圳 03-21 10:44  悬赏 5  发布者:QST4849 回答:(4)
按本公司规定,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因为是技术员关系,现有一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因为是年前进公司,年前大部分技术员请假回家,只有他一个人在负责车间技术方面,现因其人技术方面达不到本部门要求,还差九天时解除合作关系时,此人说为什么过完年不解除,而将近满试用期才提出解除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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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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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21 10:57
1,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3-21 10:49
你作为公司方需要作出详细的解释,并附上充分的依据,证明他确实不符合公司的用人要求,否则,公司要辞退他,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3-21 10:50
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3-23 11:09
可以出具书面的材料来证明员工的工作状态及其岗位的不适应性,然后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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