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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丢失,发货人不愿意承担责任,收货人怎么办?

陕西 03-23 11:49  悬赏 0  发布者:angle3…… 给我留言  回答:(3)
发货人通过托运部给发了一批货,货物丢失,应当是发货人与托运部协商,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发货人不管,收货人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3 11:5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如果发货人不管,收货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发货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收货人赔偿后,可以根据托运合同向托运部追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3-23 12:22
可以起诉发货人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3-24 06:34
起诉发货人违约索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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