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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有50%一说吗

北京 03-26 20:38  悬赏 0  发布者:lishuh…… 给我留言  回答:(4)
父母有一套老宅,父亲去世后不久老宅拆迁,用拆迁款买一套二手房,母亲与一兄弟共同居住,(当时的户口除2人外还有其他兄弟及其子女的户口),母亲不久前也去世了,生前立有遗嘱(其他子女不知情),将这套房子给了共同居住的兄弟,请问:这套房可以认为是父母的共同遗产吗?母亲将这套房子,给共同居住的一个兄弟,其他5个兄弟还可以继承此房子的50%吗?由于其他5个兄弟不签字,所以至今房子没有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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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26 21:02
其他人与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你母亲不能擅自将该房屋给一个人。
回复时间: 2011-03-26 21:51
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3-26 22:37
只要拆迁款有父亲的份额,就应该以父亲的拆迁款作为遗产,由母亲和子女共同法定继承,而不是继承房屋的50%.另外母亲的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执行该房产
回复时间: 2011-03-27 10:10
房产可以认定为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若您母亲将她的份额留给一个,那么其他的子女是可以对其中的父亲的份额主张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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