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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朋友单位福利房转让相关问题咨询

 03-27 12:55  悬赏 0  发布者:anquer……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3)
问题:朋友单位福利房转让,但因公司规定限制不能过户本人名下。朋友建议签一个转让协议并进行公证。该房产朋友公司尚未销售,如果我确定购买,首付及以后月供均由本人支持。由于房产证是在我朋友名下,未来过户估计要三至五年才能办妥,那转让协议的条款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为保证该房产能过户本人名下,朋友同意打一个欠条,表明该房产若不能过户名下,将偿还相应的资金成本、费用、利息以及房产升值部分。该欠条怎么打?是否可以进行公证?有效期限能否注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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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92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3月27日 13时30分
1,购房风险较大。
2,你可以与你朋友约定相关出资、费用、利息以及房产升值部分
3,建议你们起律师帮你们起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7 13:57
可委托律师拟定合同内容,公证处不给公证。
回复时间: 2011-03-27 16:43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龙岗: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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