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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未签合同,未上保险,如何补偿

山东-淄博 03-27 14:02  悬赏 15  发布者:XZS6436 回答:(2)
一家朝阳区的公司。说好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但已经第四个月,说往后拖一个月,至今未签合同,也未上保险。现在想辞职走人。想申请补缴社会保险,及双倍工资,请问是找劳动仲裁还是监察大队?是书面材料还是电话?我辞职后,是否依然可以主张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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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27 14:07
直接去找劳动仲裁,以书面材料为好,书写有困难的话也可以口头的,辞职后依然可以主张权利,但不论是辞职还是在职你都必须有相应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3-27 16:22
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保险只能找劳动监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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