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刘哲  王景林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

天津-汉沽区 03-29 08:17  悬赏 0  发布者:lidm93……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公司经营部部长和司机出去办事(公事),返回途中因司机超车,发生交通事故,我单位车辆全责,司机轻伤,经营部部长左腿小腿粉碎性骨折,对方车辆碰损,人员无伤亡。据此,我单位向天津所属区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但劳动局因我单位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全责,故我单位工伤申请予以退回。天津市区劳动局的做法是否正确,请告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9 08:28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对职工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明确规定为:(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你单位员工并不具有上述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因此劳动局的做法不正确,并可以认定为行政不作为,你可向同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3-29 09:19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3-29 09:19
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你们由于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所以完全可以主张工伤。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3-29 14:08
先起诉对方
回复时间: 2011-03-29 15:54
应该属于工伤,因为是执行职务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工伤是不分过错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部门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1-03-29 22:04
我可以帮助你处理此事,具体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3-30 22:31
违法,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杨浦区
辽宁葫芦岛
北京海淀区
安徽合肥
河北石家庄
湖南长沙
江苏淮安
北京东城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8995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760
新疆 乌鲁木齐
人气:3191
辽宁 锦州
人气:440118
辽宁 葫芦岛
人气:28183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