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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试用期时间满了未办转正,法律上算不算自然转正了?

上海-卢湾区 06-28 07:35  悬赏 0  发布者:hjiked…… 给我留言  回答:(25)
您们好,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合同签的是三年合同,试用期约定三个月,我的领导在做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后(并未对照录用条件),决定作出试用期延期一个月的处理。当时我对这个决定表示同意。单位因此没有给我办转正(合同写明了三个月考核满意,会办转正的)。到了第四个月,我在月中辞职了,请问在法律上算不算自然转正了?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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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01 07:08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说试用期的时间约定是正确的。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于该条的理解决定您的权益。如果理解为以书面为准的,不得变更的。您就已经转正。如果口头同意变更延长的,并且在原来的基础上以此试用期计算的,还是一次。就不能算转正的。如果变更延长属于第二次使用的理解您可以转正的。但是像您的情况希望不是特别打的。
其次,从律师替您单方面的角度来看,您自己是否转正的行为,你的经济补偿要求都是不能实现的。意义可能不是很大的。如果有别的方面除外。
再者,在试用期内您的工资社保全部是有保障的,如果没有按时足额支付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6-28 10:52
三年期合同,试用期可以为六个月,您已同意试用期延期一个月,该约定合法有效,现您自己辞职,用人单位无须对您进行补偿或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6-28 11:08
是的,自然转正。
回复时间: 2015-06-28 11:18
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你单方面辞职不能申请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6-28 23:15
你好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如果你和单位双反同意将试用期延长至四个月,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延长试用期是合法有效的,所以,在法律上试用期未满你就辞职了,不算自然转正的。
2、在试用期内,你主动辞职,就不能向公司主张补偿金了,但是试用期的工资和保险,公司还是要承担的。如果公司不承担,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强制要求公司承担。
我的补充: 2015-06-29 09:08
3、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不收仲裁费。
回复时间: 2015-06-29 00:42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为三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那么,试用期约定并未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其次,如果您试用期三个月前领导提出要延长您的试用期,且经过您本人同意,那么这个是可以的,不违反劳动合同法。但是如果在试用期满后才做出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决定的,即使经过您本人同意,也不能延长试用期,因为按照约定,三个月到期后,公司应该为您转正的。
     再次,您在月中主动辞职,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但是可以要求按照转正后的工资要求支付,如果公司不予支付,您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如果提起劳动仲裁,您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劳动合同;2、延长试用期通知书;3、本人同意延长试用期的证据;4、工资流水账(加盖银行章子);5、劳动仲裁申请书(可以替您审核)。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和服务。
回复时间: 2015-06-29 07:52
你好!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3年,试用期是6个月。
其次,根据以上规定,单位作出试用期延期一个月的处理,当时你对这个决定表示同意,那么符合劳动法的试用期的规定,是对试用期的变更,应按4个月试用期履行,不能算自然转正。
最后,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互不承但责任,你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试用期工资”如果你试用期工资违反以上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6-29 08:34
你好,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 
      你主动辞职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但用人单位依法仍应为你交纳社会保险等。
回复时间: 2015-06-29 08:46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口头协商一致,可视为延期转正,你依然在试用期内,否则按合同约定视为已经转正。
追问:

律师你好,网上可以搜索得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同一单位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能否再进一步解释下?

追问:

律师你好,网上可以搜索得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同一单位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能否再进一步解释下?

回答:

那是指你分次进同一家公司,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试用期满辞职后你再进公司就没有试用期的约定了。

回复时间: 2015-06-29 08:53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得延长,双方约定的为3个月,3个月期满就自动转正了。
    二、你在第四个月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要看具体情况
    1. 如果公司第四个月工资仍然按试用期工资发放,并且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或者低于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2. 如果不具备上述情况,你单方离职,是不能要求经济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5-06-29 09:08
法律上无自然转正。
回复时间: 2015-06-29 09:17
用人单位不用给你补偿。。。。。。
回复时间: 2015-06-29 09:31
您好!由于您与企业签订的是三年的合同,按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可以达到六个月,最初您与企业约定的试用期三个月是合法有效的。在试用期间您与企业双方达成合意,试用期延长一个月,等于四个月的试用期,仍在六个月的试用期范围内,所以试用期4个月是合法有效的。所以您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试用期间的工资企业还是得正常发放给您的
追问:

律师你好,网上可以搜索得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同一单位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能否再进一步解释下?

追问:

律师你好,网上可以搜索得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同一单位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能否再进一步解释下?

追问:

律师你好,网上可以搜索得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同一单位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能否再进一步解释下?

回复时间: 2015-06-29 10:00
不能约定两次试用期的。试用期截止前单位没有提出异议,就表明你转正了。
回复时间: 2015-06-29 10:10
1、你和企业的《试用期延期一个月》的约定有效;所以你在3个半月辞职,属于在试用期内的辞职,不属于被企业正式聘用了(或者叫转正);2、在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职工辞职,都没有补偿和赔偿的。






















































































































































不属于自然转正,
回复时间: 2015-06-29 10:38
不算转正,三年的合同最长可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双方均同意延长试用期符合法律规定,你离职只需按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可。
回复时间: 2015-06-29 10:47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既然你们合同签订的试用期是3个月,那么3个月过后公司延长1个月试用期的决定相当于对试用期的再一次约定,这违反了法律规定明显是无效的,所以3个月期满后你的试用期满,自第4个月起已经转正。
回复时间: 2015-06-29 10:50
不算。没有自然转正一说。
回复时间: 2015-06-29 11:28
三年期合同,试用期可以为六个月,您已同意试用期延期一个月,该约定合法有效,现您自己辞职,用人单位无须对您进行补偿或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6-29 12:07
关键是三个月期满时你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符合你就应该转正。如果单位不能证明是因为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未转正又留用你,即应视为你已经转正,即使是你同意延长一个月也不影响你实质已转正。
回复时间: 2015-06-29 12:22
不算。你与企业之间达成的关于试用期条款变更的约定,不违法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
回复时间: 2015-06-29 15:46
试用期过后你就属于正式在职了,单位自行延长的部分未经你同意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5-06-30 17:17
试用期延期,你表示同意。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还未到转正时间。
回复时间: 2015-07-01 10:32
在法律上不算自然转正,因为你同意延长试用期,且此试用期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所以你离职时还处于试用期。
回复时间: 2015-07-03 12:55
三年期合同,试用期可以为六个月,问题是你与公司的试用期延期是否有书面约定,如有,你就发球试用期内主动辞职,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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