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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时间签了试用一年,之后没有转正。不交保险,是否可以提出补交保险或赔偿

山东-济南 05-22 19:00  悬赏 20  发布者:gagaoo…… 给我留言  回答:(2)
山东济南。毕业后来到公司,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时间签了2011年2月-2012年2月,试用期合同有一条:若双方没有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之后没有转正。也没用签订正式合同,公司不交保险,而今2013年5月。

1.是否可以提出补交保险(补交时间段是从什么时候起?)或赔偿.
2.试用期一年是否违法?是否可以提出双倍工资补偿(补偿时间段是?)。

谢谢各位。
问题补充:
另外问一下,是不是在济南买房子,限购令规定近两年内必须在济南交社保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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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2 20:08
你好,公司约定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买房子必须在济南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5-22 22:26
希望我的服务能让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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