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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河北 03-31 08:44  悬赏 5  发布者:ezj1251 回答:(4)
一幼儿推倒另一幼儿导致嘴角部位受伤,约五厘米的口子 校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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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31 09:02
校方和推人的幼儿家属负责赔偿,校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3-31 08:48
学校承担次要责任 
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3-31 08:49
应当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3-31 09:5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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