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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裁员经济补偿问题

浙江-宁波 07-02 11:00  悬赏 5  发布者:w112w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在一家国外外贸公司设立在中国的办事处工作,总公司在俄罗斯,办事处这边有几个员工协助处理事情,工资通过总公司汇款给他们在中国办事处的经理安排支付给我们,至今差不多8年工作历程,今年6月公司临时提出因业务减少需要裁员,在这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署工作合同,本人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补贴,但对方说公司属于俄罗斯是按他们规定办事,拒绝补偿,这样是合理的吗?我怎么样保障我的权益?我可以通过中国劳动法来维权取得相应赔偿吗?多少赔偿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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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02 12:17
在中国的办事处是否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你们上班有无考勤等记录?工资是以公司名义发的吗?如果有相关证据,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中国的办事处应该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这个我不是太确定。以前是和一家国内工厂有过合资,但是因为经济状况差不多三年前撤资了。我们的工作形式都没有考勤打卡的。内容主要负责国内订单的一些跟踪和协助国外发送的一些问题和国内公司做确认和联系(大部分是以邮件形式为主)。这个可以起证明作用吗。他们和国内多家公司都有合作订单。工资支付形式都是总公司那边安排支付到公司内某个人账户上(代表处的员工每人都有开一个美金接受的账户,代表处需要的费用都集中轮流打到员工的账户上),然后有代表处负责人现金支付给我们。

回答:

要去查清楚公司是否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然后才可以找到明确的被告,去劳动部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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