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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肇事赔偿

辽宁-锦州 04-04 22:40  悬赏 0  发布者:美丽如月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他是100%责任,现在我车修复了,需要交款10000多元,他不垫付,让我自己垫付后,然后把发票给他,他去保险公司报销后给我,我想咨询下:发票给他了,他不给我出具手续(或只写个收条)可以吗?他可以说因收到我发票了,就说已经把款给我了而抵赖付款吗?(这在法律上承认吗)实际我并没有收到钱。 主要是想问下他借此抵赖付款成立吗?我不想起诉,比较麻烦,如果不成立,我就把发票给他,等他去报销后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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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04 23:27
收条中将情况写清楚,或者将谈话过程录音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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