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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转让后的利益归属应当是谁

安徽-芜湖 04-05 13:45  悬赏 10  发布者:一路向北之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村1996年地改,1998年我的邻居自愿将其承包的一块土地无偿转给我承包耕种永不收回,双方写有协议书,约定永不反悔并将此协议交给了村委会,后邻居又到村委会要求将这块转包的土地的田亩数过至我的户头上,一切负担写入我的负担卡。2004年政府发给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里注明了田亩数(其中也就包括邻居过入给我的田亩)和承包期限(1996~2026),这就明确了这块土地的承包权属于我。十几年来我一直耕种着这块土地,承担着村里下达的一切税收和义务,也享受着国家的惠农补贴。目前这块土地即将被政府征用,可是村委会如今已经找不到那份协议书,请问我有权领用这块土地的征用补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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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5 15:16
实际上,你的邻居已经将那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你,并且经过村委会的同意,你已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你当然有权领用这块土地的征用补偿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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