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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陕西-榆林 04-06 10:43  悬赏 0  发布者:眼林 给我留言  回答:(2)
尊敬的法律工作人员
我因家庭财产出现了争分,所以想咨询一下。
事情是我的后继父和我属两个省份,因我亲生父亲去世早,家庭情况特殊,所以我母亲召回我继父到我家,去年我继父因病现在已经去世,他和我母亲是办过结婚登记的,但我继父的户口仍然在他老家,和我是两个省份。现在我继父的土地使用权应该归谁?是我母亲,还是我继父的弟弟?麻烦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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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08 13:24
该问题已在一对一咨询中回复过,请查阅。
回复时间: 2011-04-08 18:1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继父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按遗产进行继承分割;
    2,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3,根据以上分析,你继父的土地使用权应由你母亲,你继父的父母(如果活着的话)以及你们(形成抚养关系)来继承,与你继父的弟弟没有关系,他无权继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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